“澜沧县东河乡农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尹国强因违反工作纪律被查处。2017年7月至9月,尹国强在东河乡拉巴村担任工作队员期间,工作不在状态,不服从工作安排,违反了党的纪律。2018年7月,尹国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。”
今年以来,普洱市纪委监委结合深入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,坚持用好身边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这个“活教材”,查处并通报了一大批扶贫领域违规违纪违法典型案件,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,以案释纪说法,形成震慑,为全市脱贫攻坚提供了有力的纪律保障。
“以案说纪是最生动的纪律教育,要把通报曝光典型案例作为警示教育的主要方式,推动典型案例通报曝光的常态化,更好发挥警示教育‘惩戒’和‘以儆效尤’作用,向广大党员干部传递正风肃纪的强烈信号。”市委常委、市纪委书记、市监委主任要求,要结合新《条例》学习宣传落实,坚决维护党的纪律的刚性约束力。
搭建平台,增强教育“广度”。在普洱纪检监察网站、“清廉普洱”微信公众号、《普洱清风》杂志等自办媒体开辟党纪法规、纪法教育、警钟等专栏,适时报道全国、全省、级纪检监察机关对全市的违纪典型案例,发挥典型案例的教育、震慑和治本功能。对新任领导干部开设“以案说纪廉政套餐”,全市各新提拔交流使用的领导干部进行集体廉政谈话,谈话前,组织与会人员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,签订以遵纪守法为内容的廉政承诺书,组织领导干部开展以党纪法规为内容的廉政考试,收到很好教育效果。
深度剖析,增强教育“深度”。始终把深度剖析作为以案说纪的重中之重,通过解剖“麻雀”, 给党员干部敲“警示钟”、打“预防针”,以达到剖析一个、教育一片的目的。先后推出警示教育片《贪欲的代价—普洱市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警示录》《“红线”勿越—普洱市民生资金领域违纪违法案件教育片》。在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及纪检监察干部中深入学习《访“虎”——云南省省管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纪实》,用身边事教育警醒身边人,让广大党员干部在学习对照中提高认识,从反面教材中汲取教训,从各方面严格要求自己。并将警示教育课堂搬进处分决定宣布现场,在向当事人宣布处分决定的同时,在案发单位开展警示教育,让处分决定从“一张纸”变为警示教育“一堂课”,引导党员干部以案为鉴、自省自纠,防微杜渐、立行立改。
敲响警钟,增强教育“力度”。为强化教育效果,普洱市纪委编印《普洱市2015至2017年扶贫领域违纪警示教育典型案例选编》1400余本,发放到各级各部门,作为全市党员干部严肃脱贫攻坚纪律的专用教材。同时,我们还不定期地在市县电视、广播、报纸、网站、微信等媒体刊发典型案例通报,通过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、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等系列违纪违规典型案件的密集通报,不断警醒广大党员干部守住道德底线、纪律红线。截止目前,全市已通报曝光扶贫领域典型案件67批358个问题543人。同时,组织党员干部到职务犯罪庭审现场旁听,将警示课堂搬到庭审现场,用身边案例警示身边人,以达到“庭审一人、教育一片”的效果。
“违纪违法案例是教科书,也是清醒剂,越是身边事越能直击心灵,越是身边人越能感同身受。要充分运用好‘活教材’,真正做到以案释纪、警钟长鸣。”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,要继续做好案件查办“后半篇文章”,凡查结的市内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,围绕典型案例暴露出的问题,督促发案部门、单位、系统召开班子民主生活会通报情况,深入查找廉政风险点和制度漏洞,扎紧扎牢制度笼子,不断增强案件查处的政治效果、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。(伍晓慧)